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提高承检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1月21日,由丰城市市监局副局长游旺泉、食品安全协调股管颖娇、李高、丰城市疾控中心(市卫监局)副主任毛云斌、检验检测股黄曾、詹卓蓬一行6人组成考核组,对承担省转移食品抽检任务的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开展专项现场考核,以跨部门协作严把食品安全检验质量关。

本次考核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聚焦检验工作质量与现场实验考核两大核心板块,按量化评分标准开展全面评估。在检验工作质量考核中,考核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抽检系统数据及检验原始记录,重点核查机构资质有效性、实验室环境设施管控、仪器设备检定维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样品存放规范等关键内容;同时对检验项目完成情况、数据录入报送准确性、不合格报告处置流程等进行穿透式核查,确保检验全流程符合规范,数据结果可追溯、可验证。

现场实验考核环节直击实操能力,考核组从已检测食品留样中随机抽取2-6批次样品,采用现场加标方式开展复测。考核组全程跟踪样品调取流转、前处理操作、仪器校准使用等流程,重点考察检验人员操作规范性、原始记录完整性及图谱留存情况,通过比对留样测定值与原报告结果的精密度偏差、核查加标回收率是否达标,全面验证机构核心检验技术能力。

考核过程中,考核组坚持“实事求是、查改同步”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填写《承检机构考核发现问题确认单》,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据了解,考核结果将进行综合评分,不合格机构将被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丰城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各承检机构需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

此次疾控中心与市监局的协同考核,实现了专业技术资源与监管力量的互补,有效规范了承检机构检验检测行为。下一步,双方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常态化考核与动态监管机制,以严格的技术评估和监管举措,为辖区食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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