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办药食字〔2023〕1 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疾控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和监管需求,做好 2023 年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 2023 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评程序
(一)提交立项
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附件)规定要求进行填报,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提交。
(二)立项论证
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
(三)项目审评
审评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获准立项的标准进行审评。
(四)结果发布
按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标准发布、备案。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充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高度重视立项建议申报工作,按照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申报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做好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申报相关的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沟通协调、政策答疑、跟踪问效等工作。
(三)请赣州市卫生健康部门将立项建议申报工作与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内容进行紧密结合,切实提高立项建议申报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请省疾控中心、省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进行立项建议申报资料收集、汇总,妥善处置立项建议申报的答疑、沟通、衔接等工作。
(五)请各立项建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和相关支持性资料(电子版、纸质材料盖单)提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疾控中心
标准办: 李露敏 0791-88300876
电子信箱: jxbzba@126.com
收件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555 号
邮政编码: 330029
(二)省卫生健康委
药政食品处 陆 辉 0791-86161631
附件:附件 2023年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docx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7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