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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关于“网络食品交易”

信息来源: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发布时间:2022-12-06 11:50:44 浏览量:537次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青睐于电商平台所提供的食品购买服务。目前的电商平台之多,里面的门店也是不计其数。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商平台购买自己想要的食品。特别是在电商平台活动期间,更是人们狂欢的时刻,各种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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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在享受快捷、便宜的食品的时候,也常常受到食品安全问题的困扰。当我们在网络食品交易时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是不是束手无策,或者因“投诉复杂”等问题而放弃追究商家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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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交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第六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ü  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ü  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此条法规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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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消费者在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的时候,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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