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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信息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8-17 21:27:37 浏览量:2896次

根据《江西省202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入闱最低分

025001

数据库建立、维护与利用岗

杨彪

136072402017

203.68

卢意

136071001022

吴渭

136071702116

025002

信息与网络安全岗

刘庆铭

136072300529

198.5

游鸿峥

136071401401

钟世源

136072605019

025003

文宣岗1

李煜蓓

136071101426

214

柯水平

136072805307

肖洁如

136072607103

025004

文宣岗2

范艳宁

136071100229

202.56

丁晨茜

136070603428

夏子莹

136072900113

彭思懿

136070304903

025005

行政管理岗1

李芊

136072703222

202.42

刘琼

136070103622

赵睿智

136070101623

025006

行政管理岗2

邹俊红

136071802919

190.9

宋文慧

136070104929

陈羿仿

136070600113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555号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大楼6楼人事科608-1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791-88339047(黄老师、付老师)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1.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个人简历及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因报考者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更换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资格审查前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二)资格审查前3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

(三)资格审查前7天内一直处在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审查前14天内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情况的考生,须于资格审查前72小时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且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资格审查前24小时内),并携带资格审查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应及时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尽快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等要求,并通过相关平台进行申诉,以便尽早转为绿码。

(五)资格审查当日,考生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积极配合省疾控中心落实防疫举措。

(六)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资格审查:

1.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资格审查前10日内有境外(含港台)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资格审查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3.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区旅居史,且返赣后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4.资格审查前48小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5.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救治或医学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6.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资格审查的。

(八)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九)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我省及各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审查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此疫情防控举措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我省和南昌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我中心官方网站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

五、面试预告

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8月28日,面试公告将于近期在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其他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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