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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服务

信息来源:行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2-27 14:34:59 浏览量:54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至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为亿万家庭守护了16个春秋,其中预防接种服务就是其中的一项。

预防接种服务的对象是哪些人?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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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AI生成

预防接种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服务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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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AI生成

儿童怎样接受预防接种服务?

1.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儿童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通知上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带领儿童并携带预防接种证,接受预防接种服务。

2.接种前,接种工作人员查验儿童档案,核对受种者信息;询问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3.接种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接种。

4.接种后,告知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及时在档案中做好记录,预约下次接种疫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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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AI生成




(信息来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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