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挂网采购开标情况,现对“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能电子药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编号:JF-20240320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智能电子药盒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四)项目内容:采购数量及参数见附件
(五)预算价格:80000元人民币
(六)评价办法:在本次采购全部满足采购方要求下所报最低报价者为拟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所投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进口产品需提供)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
(一)报价单(含分项报价)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或承诺函
(五)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以上资料密封后,在启封口加盖单位公章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6月5日10:00时(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科201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科
联系人:赵汉斌
联系电话:0791-88319816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55号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名称 | 规格要求 |
智能电子药盒 | 一、 产品功能 1.所投电子药盒需与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的“结核病患者督导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同步(须现场进行电子药盒和系统对接及操作演示,或提供中标后30天之内药盒和系统数据对接成功的承诺函),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视为不满足; 2.应支持存储1个月量的抗结核药品; 3.外壳采用食品级材料(PP); 4.药盒应具有密封防潮设计和防滑设计; 5.应自带通讯功能,不依赖蓝牙、wifi等环境,可与智能手机绑定,也可独立使用; 6.应具备灯光、声音等多种提醒方式; 7.应具备设置音量大小的功能 8.应具备提醒电量、信号等药盒状态信息; 9.应具备低电量提醒; 10.应具备复诊提醒功能; 11.应具备随访确认功能; 12.应支持通过“结核病患者督导管理平台”远程设定服药提醒时间; 13.应支持单次服药重复提醒功能; 14.应支持系统自动上传药盒开关盒记录; 15.应支持药盒剩余电量实时同步到用户管理系统; 16.应支持药盒当前通讯信号状态实时同步到用户管理系统; 17.应支持药盒最近一次通讯时间实时同步到用户管理系统; 18.应具备硬件重启或复位的功能键及相应功能; 19.控制单元应采用独立封装,便于拆卸和重复利用。 二、 技术参数 1.电源适配器:输入电压100-240V;输出电压电流DC5V/2A。 2.电池续航:药盒电池续航不少于7天; 3.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 4.内置GSM卡,采用GSM通信网络。 |